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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员伪造91本房产证获刑 收取近两万好处费

2014年04月03日 09:33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3月,六合区一村民投诉到南京网络问政平台,称拆迁办不按房产证上的面积进行补偿,说房产证是假的,这样的村民有几十户,要求相关部门查清此事。

  村民在投诉拆迁办,可拆迁办也正在为这些假房产证闹心,因为他们查出了91本假证。

  查,当然得查。可查的结果却令人大吃一惊。这91本房产证确实是假的,均出自一人之手,他叫吉海,是街道建设管理服务所(以下简称“建管所”)的一名办事员,专门负责办理村镇房屋产权登记证(简称“房产证”)。因为人情关系,再加上图点小便宜,他采取偷盖及私刻公章的方式,就这么盖出了91本假房产证。

  村民找人办证陆续被“坑”

  2007年5月,村民胡某家面临拆迁,得知此消息后,胡某急了。胡某家的面积有300多平方米,他想跟儿子分户,这样一来,就能多拿赔偿款。可他儿子还没结婚,也没房产,不符合分户条件。为此,胡某托关系找人办事,很快便拿到了两本房产证。当然,因为找了人,房产证上的面积也有水分,比实际面积大了不少。为此,胡某通过介绍人给了帮忙者500元辛苦费。

  两证到手,胡某踏实了。2013年家里拆迁时,他理直气壮拿出两证,跟拆迁人员谈赔偿。可是,在这次拆迁过程中,拆迁方根本没有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进行赔偿,而是按照实际面积及每户人家享受的面积进行拆迁补偿。

  一个月后,拆迁办将他的两本房产证收走了。这时,胡某才得知,他这两本房产证是假的。

  除了胡某外,在拆迁中,陆续有不少村民被发现所持的房产证系假的,大家都觉得自己被“坑”了。

  2013年3月26日,有村民通过网络向政府反映,称拆迁办不按房产证上的面积进行补偿,说房产证是假的,这样的村民有几十户,要求相关部门查清此事。而拆迁部门也在为这91本有问题的房产证闹心。问题大多是:证上面积比实际面积大,办不到证的副房(指厨房、厕所、猪圈等小面积房子),统统上了房产证。如果不是发现及时,政府在拆迁中要多拿出大几百万到一千万的拆迁安置费。

  建管所办事员盖出假证

  吉海,在六合区某街道建设管理服务所工作,是一名办事员,事业编制,负责帮人办理房屋产权证。按规定,办证流程是:村民必须要有建房证、土地证、还要填写申请表、交身份证等复印材料。建管所工作人员要初步审查材料,要实地丈量面积,由所长签字盖章后,再把材料送到区住建局村镇科再次审核,通过审核才办证,后统一发放。所有办证材料均要入档,由吉海负责保管。

  可是,在2007年,所长王某某发现吉海经常不按规定办事,比如缺少建房证之类的,他也往上报,也不实地测量,便对吉海产生怀疑,不让他再办理此事,交由别人办理。

  失去“权力”的吉海,是如何“盖”出产权证来的?面对调查,吉海交代了一切。

  ●手段一:偷偷盖

  真假房产证混着一块儿盖章

  据吉海交代,村民办房产证的目的主要有两种,一是为后建的房屋办房产证,二是为了分户,最终目的都是多弄点赔偿款。办假证时,他从不和村民直接接触,钱都是通过村干部交到他手中,每办一个证,收取200至500元不等。吉海办证,主要有两种操作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在2005年到2007年年初,这期间,他所盖的房产证专用公章,都是真的,因为他就负责这个事,能拿到公章。假,就假在“信息”上。

  原来,吉海在正常办证过程中,会将一些有虚假信息的房产证,夹在真实合法的房产证里,在往真实证件上盖章时,一并把假的房产证也盖了章。因为当时由他一人负责此事,操作起来相当方便。得手后,他将证交给委托人,由委托人转给村民。

  吉海通过这种方法,办了不到二十本房产证,从中获利两三千元。

  ●手段二:刻假章

  私刻公章想怎么盖就怎么盖

  第二种方式是,从2007年年初开始,他不再直接办理此事,想在房产证上盖章,得到六合建设局村镇科办理。于是他花150块钱,找人伪造了一枚公章,然后继续替人办理假房产证。

  吉海用假公章来办理假房产证一事,只有他一人知道,就连牵线的委托人都不知道其用的是假公章。

  东窗事发后,吉海将假公章交给了领导。据他交代,他用假公章办了40多本假房产证,从中获利1.8万余元。

  2013年5月,吉海被警方抓获。

  判决:获刑五年六个月

  日前,六合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查,2004年至2008年间,吉海采取私盖或私刻公章的方式,对其私自填写房产证予以加盖,伪造村镇房屋所有证共计91本,收取村民给予的费用18570元。经鉴定,其中43本证件上加盖的公章系非法私刻的假章。

  庭审中,对于自己办假证的目的,吉海说:“村里干部找我的,本来证难办,找我就好办点,我从事这个工作21年了,当时就是图点小便宜。每本就收两三百元,我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吉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应依法对其惩处。庭审中,辩护人提出,因未造成实际损失,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小。

  对此,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实因吉海伪造证件行为,致使涉案房屋拆迁工作受到阻滞,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据此,法院依法判处吉海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罪所得18570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通讯员 陆研)

  (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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