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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

2014年04月09日 14:0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清远市检察机关从2014年3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据了解,近年来清远市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的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中,已有2名保外就医罪犯、6名缓刑罪犯被依法监督收监执行刑罚。

  此次检察重点对象是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检察机关将对上述三类罪犯刑罚执行变更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逐人登记建档,核实、纠正和查处违法问题。一是重新审查上述三类罪犯减刑假释的计分考核、立功奖励、调监等原始材料;二是对保外就医罪犯逐人见面、重新体检;三是对发现的各类违法问题,检察机关将坚决依法监督纠正和严厉查处:该撤销裁定、决定的建议予以撤销,该收监执行的建议收监执行;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建议一律收监执行;对因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保外就医的罪犯,经诊断在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的,建议于保外就医期满后一律收监执行;发现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张俊 通讯员/清检宣)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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