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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自杀练胆砍死无辜者续:已被移交检察机关

2014年04月14日 15:28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男子想自杀,却没胆量,于是买了一把刀,找了一个无辜的人捅死练胆(本报2014年3月13日14版《砍死无辜者 为自杀练胆》曾报道)。昨日,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移交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据了解,目前,陈某已经接受了精神鉴定,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31岁的陈某,因与妻子离婚,工作不顺利,于是想到自杀。去年11月11日光棍节,陈某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不过由于害怕,他始终不敢吞下安眠药。晚9时许,在小饭馆喝了半斤白酒后,他打车到淮河路步行街,买了一把长约25厘米的小刀,随后开始乱逛,寻找下手的目标。

  23时50分,陈某来到某小旅馆门口,发现旅馆内只有老板王某一人值班,于是进门要求开个单间。在房间内,王某安排妥当后正欲离开时,陈某乘其不备,从身上掏出事先准备的刀刺向王某的左胸口处,随后逃离现场。案发后,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跑出宾馆后,陈某打车回到出租处,将一瓶安眠药吞入腹中。或许是白酒喝得太多,吃药后的陈某感觉胃中异常难受,一直呕吐不止,最后陈某只得拨打110。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换上医生的工作服,乘救护车来到陈某的出租房附近,展开搜索。

  不久,在一处民房内,民警找到了满身酒气、浑身呕吐物的陈某,经医生简单的检查确定无碍后,将其带至派出所。

  据了解,经鉴定,陈某属双相情感障碍,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目前,此案已经移交市检审查起诉。(本报记者 刘晓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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