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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年首例假释罪犯被收监执行

2014年04月22日 12:4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在经历了服刑、假释、“消失”脱管之后,日前,42岁的古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即将重新收监。古燕某也成为广东今年首例假释罪犯被收监执行。

  2007年5月21日,古燕某因犯盗窃罪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送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2012年4月27日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获准假释,古燕某在梅州市梅县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假释考验期至2014年8月26日止。但是,从2013年8月开始,古燕某沉迷赌博,不按规定报告活动情况,拒绝进行思想汇报,多次教育拒不改正,又未办理请假手续与监管单位失去联系,连续脱管3个月以上,经多次寻找无果。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中,发现了古燕某监管状况的异常。通过细致的调查核实,梅县区检察院向梅县区司法局发出撤销假释并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2014年2月2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假释并收监执行的裁定。

  鉴于古燕某下落不明,随时可能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监狱法》对假释犯收监由公安机关执行的规定,多次到公安机关督办,建议采取网上追逃、继续做家属思想工作及节假日蹲点守候等方式,尽快将犯人抓获。今年3月27日上午,公安机关将古燕某抓获,并将其送交看守所羁押,即将押送原监狱继续服刑。 (记者/赵杨 通讯员/陈云飞)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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