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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背负不良记录 男子投诉农村信用社管理混乱

2014年04月24日 08: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巴彦淖尔4月24日电 (尚虹波)“农村信用社员工在偷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贷款5万,导致我的个人征信记录不良不能办房贷,我向信用社反映情况,4个月后才给处理,他们这种做法对不对?”巴彦淖尔市李明峻对记者说。

  2013年11月,李明峻准备在巴彦淖尔市买房,不料在办理房贷的过程中受阻,原因是他有不良征信记录。可让李明峻想不通的是,他从未办理过贷款,这个不良征信记录又是从哪里来的?

  在中国人民银行李明峻查询到,2010年12月20日有人用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巴彦淖尔市八一乡农村信用社贷款5万元,这笔贷款于2011年11月20日到期,却一直没有还款。经过多方查证,李明峻得知,这个人就是八一乡农村信用社主任马建平。

  此后李明峻向八一乡农村信用社、巴彦淖尔市河套商业银行(八一乡农村信用社的上级部门、原巴彦淖尔市农村信用社)以及当地银监局反映情况,要求尽快恢复个人征信记录。但直至2014年3月11日,李明峻个人征信记录才恢复,而此时他已经错过了买房的机会。

  “这件事让我特别气愤,农村信用社的管理难道如此混乱?一个信用社主任就可以随便用别人的名义贷款?而发生这样的事情,农村信用社上下推诿,工作拖沓,不能及时纠正错误,这让老百姓以后怎么相信他们?”说起这件事,李明峻气愤不已。

  4月18日,记者针对李明峻所反映的问题联系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教育培训部部长王生政,王生政称此事不归他负责,他会代为联系相关部门。

  21日上午,王生政让记者联系该社办公室主任李武(音),李武说下午会给答复,但此后再无消息。

  22日,记者再次联系李武,李武说需要向当地农村信用社核实情况,由当地信用社作出解答,最晚23日回复。但是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对方仍没有消息。

  记者随后联系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该局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称,银监局只接待个人投诉,不能接受采访,群众如果遇到此类事情,应该向属地银监局或是银行(信用社)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事情一经核实,很快便会处理,但这一期限并无明确限制。而如果冒名贷款事件对群众个人造成损失、需要赔偿,群众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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