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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中院刊登286名涉及减刑、假释罪犯信息

2014年04月25日 13:1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前全部上网公示

  从昨日开始,涉及减刑、假释的服刑人员,其名单将全部对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举报。

  昨日,记者在打开江门中院官网发现,一份写有“重要信息”的提示吸引了记者的注意,打开发现原来是《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文中较为详细地刊登了286名涉及减刑、假释罪犯的信息,公示期为5天,内容包括罪犯的姓名、性别、年龄、案由、刑期、奖惩情况、拟定意见和意见栏等信息,在公示中还列明了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称,市民如对这些罪犯提请的减刑、假释情况有异议或意见的可以向市中院进行举报。

  江门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李均成称,这是该院首次通过互联网公布审理前的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共有286名罪犯的减刑、假释情况在网上进行公示。李均成说,以往减刑、假释公示仅局限在罪犯服刑场所张贴,不对公众开放,公众对公示内容一无所知,甚至连案件承办人都不知晓。为了使减刑、假释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群众的监督,江门中院制定了《减刑假释案件公示规定》,从4月份开始,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前全部上网公示。

  “经过必要的公示期限后,未收到举报或者举报经查不实的,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减刑、假释裁定,以公开透明的审理程序来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平公正。”李均成说,下一步,江门中院还会继续将减刑、假释案件的裁判结果在互联网上公布,保障社会公众对于减刑、假释案件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记者陈杰 通讯员李翔)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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