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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男子集资入股商场专售假冒名牌 被判缓刑

2014年04月25日 15:32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发现销售假冒国际大牌箱包、手表等有利可图,三亚两男子铤而走险,募款投资,专门经营假冒国际名牌,终被举报查获。昨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没收随案移交的3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因于某(在逃,另案处理)提出销售假冒国际品牌的箱包、手表等有利可图,遂聚集数人投资入股商场,募集资金50万元。由黄某租用三亚市亿源·轩宇大酒店一楼商铺开办三亚月川精品商场(工商注册为三亚南胜百货商行),共同对外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产品。2013年4月19日,三亚市公安局对月川精品商场突击检查,当场抓获被告人黄某,查获扣押涉嫌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的皮带44条、包75个、手表62块、手机16台、相机2台、一批香水以及现金等,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5253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与他人结伙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达152300元,货值金额达2525350元,销售金额较大,货值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有悔罪表现,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已预缴);随案移送的赃款人民币38695元及赃物予以没收。(记者 张瑜)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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