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教师开奔驰肇事致1死2伤获刑
2014年04月29日 09:0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60岁的退休女教师石某,因超车时没有注意到对面来车,与迎面而来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昨天,房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检方指控,2013年12月10日8时40分许,石某驾驶奔驰车由东向西行至房山区周张路32.1公里处时,因嫌前车行驶太慢变道超车,不料撞上迎面而来的许某驾驶的轿车。事故造成许某死亡,乘客胡某、赵某受伤。房山交通支队认定,石某负全责。检方认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石某刑事责任。
庭审中,石某认罪,她表示,事发后,她主动与死者家属达成110万元的赔偿协议,得到谅解。她还主动承担胡某、赵某的医疗、赔偿费用,先后花费近30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石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记者 杨凤临)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