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生活窘迫动邪念 快递7000条假烟销售获刑4年
2014年05月04日 08:56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为了谋取暴利,以20元左右一条的价格从外地购买7千多条 “中华”、“苏烟”、“玉溪”、“利群”等品牌假冒伪劣“名烟”,并通过快递接收。在销售1千多条“名烟”后,被警方抓获。近日,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审理了这起非法经营案。
人到中年的男子陈某因无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生活非常窘迫,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迫于生计A,陈某苦思冥想,寻找发财之道。一次,他在马路边上看到一小伙在卖“中华”等名牌香烟,“中华”香烟仅50元一条,购买10条以上还有优惠。陈某“灵机一动”,心想发财的机会来了,他想如法炮制小伙的做法。
通过他人介绍,陈某决心从外地购买一些“名烟”,在一番讨价还价后,陈某以20元一条价格购买了7千多条假冒名烟,对方通过快递邮寄。收到伪劣香烟后,陈某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等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开始销售假冒伪劣卷烟。
2012年11月至12月两个月时间内,分别向杨某等多人销售“南京”、“利群”、“红塔山”等牌假冒伪劣卷烟1600多条,共计30多万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销售伪劣香烟,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判决如下:陈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扣押在案的假冒伪劣卷烟予以没收。记者马超 通讯员健砝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