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复旦学子为林浩求情:让法律的归法律
2014年05月08日 11:3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日前,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之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多位律师及专家则表示,“请求信”对二审量刑的影响可能性不大。(5月7日《法制晚报》)
@黄春景:如果当时林森浩再谨慎一点,原则性再强一点,对行为的违法性考虑得再严重一点,也许结果就完全不是今天这个样子。但遗憾归遗憾,林森浩的行为毕竟触犯了刑律。让法律的归法律,人情的归人情。虽说177名学生联名的求情信,富有人情的一面,但法律不能就此开绿灯。要看到,法律是正义的表现,法律的效力之源和正当性基础正在于它是合乎正义的。一旦法律被求情信“劫持”,那它就徒具法律的空壳,就没有效力和正当性可言,也就不应当成为人们行为规范的依据。(黄春景)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