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用群众语言解读法律 促信访条例入心入脑

2014年05月09日 15:3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8日,省人大常委会举办了《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团成员培训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为宣讲团全体成员作了培训讲座。

  黄龙云表示,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来之不易,落实条例更加不易。如何落实好信访条例,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他强调,各宣讲组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要求落实,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通过宣讲普及,让“一府两院”清楚了解法规精神,并带头贯彻落实,引导群众通过法治途径来表达和解决合法诉求,使在法治平台上化解社会矛盾成为主要方式,为法治广东建设作出贡献。

  他指出,专家学者在宣讲过程中要注意贴近实际与群众,宣讲普及要让群众听明白,摆脱学术解读的做法,将条例规定的诉访分离、首访责任制、信访倒查机制、网上信访机制等制度讲明白、讲透彻,用群众语言来解读深刻的法律精神,让法律真正入心入脑;“一府两院”是宣传普及的重点,通过宣讲普及,增强群众对法律的信心,使群众相信信访条例能最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通过条例能更好地表达利益诉求,保障合法权益。

  马兴瑞指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是标本兼治之策,目前信访改革任务依然繁重而迫切,只有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进一步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才能有效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他强调,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营造全社会信仰法律的浓厚氛围,把握好学习宣传的重点,增强学习宣传的实效,使法治成为全民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要扎实搞好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畅通信访渠道,切实推进诉访分离,强化责任落实,加大问责力度,努力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属地。

  他还指出,要以落实条例为契机,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坚决遏制社会矛盾高发多发态势,建立规范的信访工作流程和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制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要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各市县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推动条例实施、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责。( 记者黄丽娜、通讯员任宣)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