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试点使用执法记录仪 消防监督执法更规范
2014年05月09日 16:36 来源:成都日报 参与互动(0)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日前,双流消防大队被确定为全省开展执法记录仪试点使用工作单位之一,大队立即展开设备采购、培训、试运行等工作,规范执法。
近日,双流消防大队在处理东升街道某社区一商户占用通道搭建营业性铺面的举报时,执法人员首次带上执法记录仪,全过程拍摄取证核查情况,记录完整的音像资料,固定证据,为以后督促该商铺整改火灾隐患奠定了信息基础。大队要求全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备案检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工作过程。下一步,大队将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同时,同步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实时录入执法信息,制作打印相关文书,并在消防行政处罚和火灾事故调查现场调查取证、实施消防行政强制以及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工作中,逐步使用执法记录仪音视频全程记录执法、取证和受理过程。 (记者 杜文婷)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