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伤人抢钱被诉 称单位不给上保险
2014年05月13日 13:2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因对前雇用单位6年未给自己上保险一事心生不快,酒后的穆某持刀、电棍等进入原单位会计室,将值班人员李某扎伤并电晕,盗走了保险柜内现金5万余元。之后,穆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上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穆某原是房山区长沟镇某超市的一名售货员,辞职后便赋闲在家,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据检方指控,2013年8月14日22时,穆某蒙面并持刀,来到该超市会计室内,将值班人员李某扎伤后,穆某抢走了两个保险柜内的现金52224.82元。
庭审时,穆某称自己在原单位工作7年,有6年未享受到保险待遇,且单位对此事一直搪塞推诿。“你不给我,我就上你那儿偷点儿得了。”那晚饮酒后,穆某准备了刀、电棍、手套、头罩等作案工具,来到原单位的门外。为了支走值班人员,他还事先给值班室打了一通电话。然而进入会计室后,穆某还是撞上了正在值班的李某。争斗中,穆某持刀割伤了李某的手指并将他锁在了隔壁一间屋子里,随后将会计室两个保险柜内的现金5万余元抢走。
随后穆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穆某将抢劫钱款也全部归还。“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希望得到受害单位的谅解。”穆某说。
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