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官员“潜伏”在企业手中权力变节否
采桑子(武汉 职员)
随着案件的公开审理,刘汉的黑社会犯罪细节正在浮出水面。为了做到官员为我所用、为我调度,刘汉除了利用各种机会结交官员,用重金收买官员之外,其最厉害的一手莫过于让官员“加盟”他的企业。(见5月12日《三联生活周刊》)
一位熟悉刘汉这一手的前任政府官员称:刘汉每进入一个领域,公司高管名单中就会出现该领域的官员。也许官员到企业玩“潜伏”,只是看中了企业更高的收益,对于所谓黑社会犯罪并不预闻。但显然,刘汉所看中的还是一些官员手中的现权或者期权。
在影视剧中,潜伏于敌营的特工一旦变节,对于隐蔽战线的损失可能是不可估量的。在和平时期,在刘汉这样的所谓民营企业里,潜伏的官员固然不存在叛变的问题,但他们手中的权力会不会变节呢?
官员到企业任职,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各个国家都有严格限制的。比如美国有一个“冷冻期”规定,一名公职人员从一个高级别职位上退休后,不得代表其他个人、企业或机构。日本也明文规定,禁止政府官员退休或退职后2年内到相关机构和民间企业任职。而德国则建议公布到企业任职的官员名字,以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我国不仅对于党员干部不准经商办企业,包括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有严格规定。这对于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经商办企业,包括退离官员利用其“影响力”到企业“潜伏”都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到底哪些官员是一边当官一边在那边玩“潜伏”的?他们手中的权力和人脉资源在为刘汉谋取不当利益的同时,又让国家和人民蒙受了哪些损失?这是到了算一个明白账的时候了。我们希望通过透明的清单、严格的清算,让人们看清这类官商勾结的危害,也真正震慑一下玩“潜伏”式的官商勾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