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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偷牛团伙半年偷40头 低价转卖被判刑

2014年05月19日 08:5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一人开车,两人行窃,三人联手,这个“专业”偷牛团伙,在短短半年内疯狂作案26起共盗得耕牛40头!昨日,高州法院通报称,近日,该院已对这个“专业”偷牛团伙依法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黎某毅、张某叶、蓝某丽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5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被告人邹某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3年黎某毅、卢某才(另案处理)及张某叶、蓝某丽(两人为夫妻关系)一起谋划偷牛“大计”并为此作了一番准备工作。4人买来几辆废旧商务车,该团伙作案时间大多选择在深夜或中午,作案地点为偏僻的牛棚或没人的地方。他们分工明确,黎某毅负责开车,白天载着该团伙成员四处游荡踩点,发现“目标”后,深夜伺机行盗。

  从2013年1月至7月案发被抓获,4人在高州的石鼓、沙田、镇江、荷花、南塘、长坡、古丁、马贵等乡镇流窜作案26起偷牛40头。盗窃得手后,马上联系邹某祥等牛贩及时销赃,通过低价转让给牛场主屠宰销售。

  高州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毅、张某叶、蓝某丽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被告人黎某毅、张某叶盗窃的数额巨大,被告人蓝某丽盗窃的数额较大,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以刑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后的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朱祖永)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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