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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未及时过户汽车 前夫开走车前妻领罚单

2014年05月20日 14:56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因离婚时将自己名下的一辆轿车分给前夫,没有及时过户,而车子的违法扣分高达46分罚款数千元,市民黎女士在更换驾照时遇到了麻烦。这两年,她一直在寻找前夫周林的下落,希望对方能尽快将这辆轿车过户,并处理完此前的违法记录。

  2010年7月,黎女士与周林协议离婚。协议书中载明,唯一的共同财产一辆比亚迪F3轿车川A3M277归男方所有。而这辆按揭购买的车一直登记在黎女士名下。“他一直说自己很忙,等过完年就去办理。没想到过完春节就联系不上他了。”黎女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自己多次前往周林亲属家询问其去向,“他们都说不知道”。

  2013年底,黎女士收到了交警部门处理交通违法的通知。“我查询后才知道,这车从2010年起一直没买保险,也没有年检,截至2013年底违法25次扣分高达46分,还有4000多元的罚款。”今年1月,黎女士将周林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判决该车属周林的财产,并请求周林尽快履行过户义务。法院经过3个月的公告后,仍未找到周林。黎女士在诉讼中还了解到,这辆购买于2008年的汽车,因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了1.6万元的按揭款而被抵押给了担保公司,黎女士必须先行偿还担保公司的1.6万元,才能申请法院对过户问题作出裁判。“我哪里拿得出钱来还这笔贷款?”黎女士表示,离婚后自己一直没有稳定的住所和收入,唯一的财产也分给了前夫。为此,黎女士只好从法院撤回起诉。

  对此,成都市交管局介绍称,黎女士作为机动车车主,对登记于自己名下的车子,有义务对其违法进行处理。市交管局还提醒,在机动车买卖或者离婚财产分割时,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以避免类似纠纷发生。(记者 周茂梅 桑田)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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