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抑郁症母亲两次轻生 溺死儿女欲“不让其受苦”

2014年05月21日 10:44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她原本有3个年幼的孩子,她很爱他们,他们也对她很依赖。但2013年12月8日,她却将其中3岁的女儿和不到1岁的儿子丢进田间水井中。事后,向警方自首的阿秀(化名)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后抑郁、作案时仍有限定责任能力。5月20日,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阿秀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29岁的阿秀与小谢于2003年在广东打工时相识相恋,2006年结婚。2012年12月,已有两个女儿的阿秀又为谢家添了一个男孩。在生下儿子后不久,谢家人发现性格外向、活泼开朗的阿秀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整天浑浑噩噩,“总说身后有人跟着她,要害她,还说自家楼上总有人在走动。”小谢说,2013年春节过后,阿秀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之后。阿秀病情时好时坏,其间还萌生过轻生的念头,两次买来农药,但均被小谢及时发现阻止。事后,小谢害怕阿秀再次犯傻,便劝道“你要是死了,我们的女儿、儿子可怎么办”。这句话,让阿秀陷入了死结。“我死后我的小孩会很可怜,还会拖累我的丈夫,如果我的小孩不在了我就不用再担心了。”阿秀向警方交待,孩子对她非常依赖,她也很爱孩子,但自己每日脑海中盘旋的就是死后如何不让孩子受苦。最终,她酿成了这场人伦悲剧。

  检察官认为,虽然阿秀当时的行为受抑郁症的影响,但她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5月20日,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阿秀依法提起公诉。(潇湘晨报 通讯员 柏冰 记者 吴和健)

【编辑:王浩成】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