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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机故障男子取17万获刑5年 出狱要求法院再审

2014年05月21日 15:1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因ATM机故障取款17万余元被判刑5年的许霆,出狱后向广东省高院递交刑事再审申请书,请求法院对他犯盗窃罪一案进行再审。记者20日获悉,广东省高院本月初发出《受理通知书》,称经过审查,省高院决定受理许霆的申请,并对是否符合再审立案条件进行审查。

  一位资深刑辩律师分析认为,受理通知书不等于立案通知书,这并不意味着许霆案出现了转机。

  许霆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他几天前知悉了这一消息,并表示对法院能够开庭审理有信心。

  有着20多年刑事案件执业经历的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丁一元昨天分析说,受理通知书与立案通知书有区别,受理通知书只表明广东省高院收下了许霆的材料并进行复查,并不等于立案再审。因为只要初步符合申请再审的条件,法院都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给再审申请人。

  受理、复查之后,法院会作出两种处理:一种是驳回申诉、不予再审,另一种是决定立案再审。后一种情形才意味着案件进入了再审程序,应当开庭审理。

  丁一元还认为,许霆案进入立案再审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该案的终审结果此前已经获得最高法院的确认。(记者 董柳)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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