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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制造800万元面值假发票获刑1年

2014年05月23日 13:42 来源:天山网 参与互动(0)

  用假名字,卖假发票,36岁的周金才“初试牛刀”就栽了。

  近日,他被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2013年10月,周金才化名“李才”,利用短信群发器向不特定手机用户发送代开发票、税票的短信。

  同年11月4日,乌鲁木齐市民刘亮通过电话和周金才联系,欲购买面额为800万元的建筑业统一发票,双方约定“手续费”8万元。次日一早,周金才雇人将一张面额为800万元的“发票”送至刘亮处。之后,刘亮在使用时发现发票“不对劲”,遂立即报案。

  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地税局认定,周金才卖给刘亮的发票系伪造。法庭上,周金才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他说:“我经常在火车站附近转悠,每天下午都有人在那里卖假发票,生意挺火,我也想发财。于是,接到第一单‘生意’后,我从假发票贩子手里花100元买了张发票……”

  据了解,为了实现自己的“发财梦”,周金才买了一台移动终端发信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两部手机为作案工具。“电话号码都是我买来的,每天给这些号码发短信,总有人会回复。”周金才说。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周金才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出售伪造的建筑业统一发票,面额8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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