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未成年犯罪以抢劫罪为主 “留守儿童”犯罪多发
中新网广州5月29日电 (蔡敏婕 杨晓梅)记者29日从广州中院获悉,2011年至2013年,该市未成年犯罪以抢劫罪为主,犯罪年龄主要集中在16到18周岁,此外,该市非本地户籍未成人犯罪居高不下,犯罪呈现团伙化、起意受诱导化、实施随机化特征。
据该中院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该市未成年犯罪以财产型或暴力型犯罪为主,2011至2013年,共判处3863名未成年罪犯,犯抢劫罪的人数最多达1298人;此外,其中16到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人数高达3328人,而且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以初中学历为多。
此外,该市非本地户籍未成人犯罪居高不下,其非监禁刑适用率相对较低,具有“留守儿童”背景的青少年犯罪多发。数据显示,非本地户籍未成人犯罪占全部未成年罪犯比例维持在70%以上,犯罪呈现团伙化、起意受诱导化、实施随机化特征。
该数据分析指出,目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家长监护职责不到位,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疏于子女管护,漠视甚至恶意侵犯孩子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案件时有发生。其中,“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受关爱重视不足,缺少情感寄托和安全感的“留守”者容易互相抱团形成有不良行为的团体,并以同伴们的评价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惜违法犯罪取得同伴认同。
同时,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存在薄弱环节,盲目攀比、贪图享受等思潮使未成年人心理失衡,成为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例如广州从化法院近两年审理案件中,90%以上涉及强奸犯罪的未成年人曾长期通过智能手机接触淫秽网站、照片、视频。
广州中级法院建议,除了加强家庭教育、学校监管,加强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未成年群体的关爱,完善指定监护的法律法规外,还应该设立“少年社会司法服务中心”,有效参与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等案件的特殊诉讼程序,代为履行权益保护、司法监督、情感沟通、感化教育等各项职能,确保工作开展顺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