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广告法》应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
中新网北京6月9日电(记者 董子畅)“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媒体信息交流会9日在北京召开。多名与会专家和学者表示将联名致函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修订后的《广告法》应明确规定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梁晓峰指出,1970至1992年间在22个国家开展的调查发现,全面禁令能够降低6.3%的烟草消费,而部分禁止效果非常有限或基本无效。“中国就处于部分禁令的国家行列。”
梁晓峰指出,2013年一项针对中国、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尼日利亚与巴西5岁至6岁儿童的调查显示,85%的中国儿童能够识别一种以上烟草制品商标,位列被调查六国之首。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表示,烟草业通过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传递的错误信息,误导着人们对卷烟制品的成瘾性和致死性的认识、引诱青少年和成年人的购买欲望,促进烟草消费。“烟草广告泛滥,将是国家和民族的灾难。”
据悉,在《广告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期间,就有68名公共卫生、法学专家写联名信,呼吁新修订的《广告法》应明确“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及与广告相关的烟草促销、赞助活动”条款,加大对违法烟草广告行为的处罚力度,包括对各级国有烟草企业负责人的行政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