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诚解析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特点
中新网北京6月12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李忠诚副厅长12日在最高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特点作了详细解析。
李忠诚表示这类案件涉嫌罪名主要集中在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另外环境监管失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罪名也较为多见;涉案部门和涉案人员主要以林业、环境监管、水利、国土等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主。
李忠诚说,犯罪嫌疑人多为基层监管人员和执法人员,但重特大案件比例较高;案件关联性强,所查办的案件中,涉及的人员、领域、部门和罪名广泛,窝案、串案较多,且渎职犯罪与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相互交织,渎职犯罪背后往往隐藏着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造成的损失巨大,危害后果十分严重。
李忠诚举例说,以2013年为例,检察机关查办的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累计造成25人死亡,12人重伤,经济损失31.14亿元。更为可怕的是,犯罪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是无法在在短期内修复的。
李忠诚说,此类案件犯罪形式主要表现为:一是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违法排污行为监管不力,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二是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批复环保项目立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三是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大搞权钱交易,滥权审批违规项目,造成环境污染;四是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不法人员相互勾结,甚至充当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五是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随意免征、减征排污费、环保罚款;六是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环保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监督管理失职,造成环保专项资金未用于环保事项,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