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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控敲诈受审 借口铲事收保护费

2014年06月13日 15:5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在朝阳区小营北路的一个十字路口,北京人魏少良因在这里向摆摊的小贩强行收取保护费被小贩举报。今天上午,魏少良被控犯有敲诈勒索罪在朝阳法院开庭受审。魏少良自称认识城管的临时工,并以“打理城管”、“帮忙铲事”为由收取保护费。但小贩说,魏少良收了钱,却从没向他们提供过城管要抄摊的信息,被城管没收的车辆也没给要回来。

  2012年11月,陕西人田先生开始在朝阳区小营北路的一个十字路口摆摊,卖烤冷面。据田先生说,他一般晚上五六点后才出摊,刚开始摆摊时,旁边摊位的摊主就告诉他说,这里不让摆摊,要收钱的。当时他没有理会,但过了一会,就有一名体态较胖的男子来到他的摊位前管他要钱。对方要1000元,田先生觉得贵,想要讨价还价,对方却说:“我不得给城管买烟啊,你们被城管抄了我不得给你们要啊?”

  田先生听说有人不交钱挨过打,他没办法只好交钱,此后每月都是1000元。2013年6月,城管查得严了,他们挣得少了,但“胖哥”还要1000元,无奈之下田先生选择了报警。

  据田先生讲,小营路口原本不让摆摊,可他没有办法,为了生计养家糊口才跑出来挣钱。至报警时,田先生已经交了6个月的“保护费”,还被要求买过几次烟,包括两条中华、两条玉溪、一条黄鹤楼,合计1300余元。

  在小营北路这个十字路口晚上出来摆摊做生意的小贩不止田先生一家,还有卖烤面筋的、铁板烧的、卖水果的、炸臭豆腐的、卖麻辣烫的。他们每月都要向“胖哥”交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保护费。

  因有城管管着不让摆摊,因此“胖哥”在这里收“保护费”的理由就是“打理城管要花钱,还可以帮他们铲事”。

  “胖哥”就是上午受审的被告人魏少良,他曾因犯有盗窃罪于199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检方指控,魏少良伙同他人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间,在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交通银行红绿灯路口处,对在该处摆摊经营的6名小贩以收取保护费为名,强行索要4.8万余元。因小贩报警,魏少良被查获归案。

  “罪我认,但金额有出入。”上午,魏少良承认曾向这些小贩收取保护费,并自称认识城管的临时工。在回答公诉人提问时,魏少良习惯性的抖动着他的右腿。“他们主动找的我,说城管来的时候告诉他们一声。”魏少良说,他中间停过两三个月,有的时候小贩生意不好,就少交点或者停交一个月。对于不交保护费的小贩,他就将他们轰走,从没因此发生过冲突。

  据悉,在收取保护费前,魏少良曾经营过大排档,收取保护费期间没有工作。据小贩讲,魏少良从来没向他们提供过城管的信息,被城管没收的车辆也没给要回来,所以他们猜测,魏少良根本不认识城管的人。上午此案未当庭宣判。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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