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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规定:小区内广场舞噪音由城管联合环保执法

2014年06月17日 10:16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小区内每晚响起的广场舞噪音,到底由谁管?是物业、房管局,还是环保、城管部门?记者昨日获悉,我市针对噪音等小区突出问题发布了综合治理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分工。一直以来小区管理中“大家都管、大家都不管”的情况将得到改变。

  据市房管局调查,目前我市住宅小区中,噪声扰民、油烟扰民、种菜养鸡、胶囊房等问题比较突出,投诉量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市民居住满意度。由于这些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在以往投诉中常常出现各部门间协作不够,无法有力遏制这些情况。对此,我市专门出台“意见”明确了“属地管理、街道为主、部门保障、依法处理”的综合管理原则。

  根据“意见”要求,区政府负责小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实施,街道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排查突出问题,确定治理对象名单,按照职能部门要求督促相关行为人落实整改,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城管部门负责小区违建、噪声油烟扰民、种菜养鸡等问题执法。环保部门则配合城管部门开展噪声油烟扰民执法。(记者 马振华)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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