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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求复合不成由爱生恨 争执中捅死女友自杀未遂

2014年06月17日 17:09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在男子田某的想象中,爱情无限美好。可是,恐怕到现在他都想不到,自己对于女友小俊(化名,女,系被害人)的痴心爱恋最终竟以血案收场:向女友求复和不成,田某因爱生恨,在争执中十余刀要了女友的命,还捅伤拉架的人,之后想结果自己的性命未遂。因为这样一段糊涂的爱,田某换来的是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结果。昨日,记者对此案进行了采访。

  事情发生在2012年9月14日。当天9时45分许,和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办案经过和林县盛乐镇某公司西门对面时,发现一名男子正持刀朝一名女子连续捅刺,于是打电话通知在盛乐园区派出所的刑警队另一名民警。得到通知后,该派出所多名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正在行凶的男子抓获。现场除了行凶男子,有两人受伤。经送医院抢救,两人中的女子抢救无效死亡,男子留院接受治疗。

  随着案件侦查工作的进一步展开,案情浮出水面。原来,行凶的男子姓田,1987年生人。死者叫小俊,另一名男子叫包强(化名,被害人,男,23岁)。2009年,田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小俊,随着聊天次数的增加,彼此越来越熟悉,互有好感的两人渐渐发展成了恋爱关系。2012年6月,小俊来到和林县盛乐镇某公司实习。2012年9月初,因为与田某有一些矛盾,小俊不愿意再与其保持恋爱关系。田某不愿意分手,两人在电话中反复就此进行交涉,可小俊仍没有回心转意,这让田某百思不得其解,遂产生了与小俊同归于尽的可怕想法。

  2012年9月13日,田某再次来到小俊实习的公司,在附近找了一间店住下,并在一家五金店买了一把剔肉刀。14日,田某在旅店附近——和林县某公司西门对面209国道西侧遇到了小俊。田某再次要求小俊和自己恢复恋爱关系,得到的答复仍然是拒绝,为此,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且越吵越凶,田某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剔肉刀朝小俊的胸、腹部等部位连续捅刺十余刀。不仅如此,田某还将阻拦其行凶的男子包强捅伤了。随后田某准备自杀,在自己的左手腕割了一刀,后来刀子被附近公司的保安上前夺走。之后,小俊被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小俊系右心耳破裂致大出血死亡,殁年22岁。包强左侧腹所受损伤程度构成轻伤,左上臂所受损伤程度则构成轻微伤。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田某仅有初中文化,是一名无业者。案发当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田某被和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和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被执行逮捕。这起案件由和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田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向和林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后报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作为此案的公诉机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田某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1月9日将田某公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查明并认定上述事实后法院认为,田某目无国法,因被害人小俊拒绝与其保持恋爱关系,便故意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田某还对阻拦其犯罪行为的被害人包强实施了伤害行为致其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综上,法院一审认定田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何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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