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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拒绝啃老 不只靠立法

2014年06月25日 14:29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布《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其中有关老年人可拒绝啃老的条款在网上引起热议。焦点在于,到底需不需要这么一部法规,它是否真的有助于改善“啃老”现状。

  近年来,媒体报道父母与子女对簿公堂的新闻越来越多,有关于赡养问题的,也有关于财产纠纷的。此法规的适时出台,与当初“常回家看看”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异曲同工之处,皆有较为积极的社会意义。这不仅是从法律上对“啃老”行为做出了约束,明确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年轻人的善意提醒——莫要让父母“防儿啃老”。

  出台这样一部法规的原因很多,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当前“啃老”现象呈现普遍化的发展趋势。据统计,城市里有65%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一方面,如今年轻人多是独生子女,对父母的依赖心理更强;另一方面,近年物价腾高,房价飞涨,很多在外工作的年轻人,尤其是居于一二线城市的,生活开销成本大,能养活自己已是很不易,若想买房买车,恐怕除了“啃老”别无他法。

  “一直无业,二老啃光,三餐饱食,四肢无力,五官端正,六亲不认,七分任性,八方逍遥,九(久)坐不动,十分无用”,这个多年前用来描述啃老族的段子已经过时。现实生活中,许多年轻人是为了一些不得不支出的大额开销,向父母寻求经济资助,比如买房的首付款。也相信,多数年轻人同我一样,在张口向父母寻求资助时,心中充满着抱歉、无奈与愧疚。“啃老族”并非完全是懒惰、无能的代名词,作为社会转型期的一种特殊现象,“啃老”行为背后的无力与无奈,青年群体想要自力更生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状,应当被看到。

  从根本上解决啃老问题,让老人安享幸福晚年,让年轻人独立自主,要靠法律制度的被动保障,更要靠政府和社会的主动出力。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数量,让更多年轻人能拥有一技之长,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就地城镇化、中小城市的城市化进程,为年轻人在家乡就业提供更多机会;提高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减轻年轻人的生活压力。背井离乡的生活并非人们所愿,赡养父母的责任人人都懂,减少现实中的无可奈何,留给理想更多空间,才能让“啃老”行为渐渐消失。

  我们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赡养老人不仅是家庭的责任,政府也当出力。保障老年人权益是重要的一步,提高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步,“以房养老”保险的试点将于下个月在部分城市推行,为老年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我们共同努力。(张 翔)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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