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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10次碰瓷勒索7.4万 两次协商不成直接抢劫

2014年06月27日 09:5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由7名男子组成的“碰瓷”团伙在大兴区选择货车和农用三轮车司机屡屡下手,作案10起共计勒索7.4万余元,其中有两次因协商赔偿金不成改为直接抢劫。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终审以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判处他们有期徒刑7年到1年2个月不等。

  据了解,碰瓷团伙中,年龄最大的是40岁的韩春江,最小的是26岁的谭海东。去年7月17日上午,他们结伙在大兴区黄村镇西大营村附近,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诈货车司机宋某。

  据宋某说,事发前一辆索纳塔轿车本来和他的货车并排行驶,后来突然超车到他前面,他为了避让索纳塔,向右打轮,随后听见声响,发现剐了一辆自行车。他下车看到骑自行车的男子坐在地上捂着头,他赶紧带对方去医院。路上,骑车男子的几名朋友开车赶来。因为身上钱不够,他打电话让朋友李某帮忙送钱。李某到了说给1000元,但对方不干,双方发生争吵。对方的两个人持铁棍对李某进行追打,并将李某的手机及驾驶的汽车砸坏,并抢走李某750元后逃跑。

  宋某报警后,民警于同年7月25日将7名嫌疑人全部抓获。经过警方调查及被告人主动供述,7名团伙被证实还实施过另外9起敲诈勒索犯罪,金额总计7.4万余元。(记者裴晓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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