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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帮外甥女拉存款 挪用公款105万元被判刑

2014年07月03日 11:16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已过不惑之年的章某做财务工作很多年了,为了帮外甥女拉存款,她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45岁的章某是金华人,从2008年7月起在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村级财务代理中心担任会计兼出纳。2012年9月,在邮政银行工作的外甥女找到章某:“姑姑,我的揽储任务实在完不成,你能不能想想办法帮我拉点存款?”

  章某知道罗埠镇吕家村70万元土地征用补偿款正好拨付到账,就找到吕家村村书记吕某、出纳胡某某协商,将这笔补偿款转存到邮政银行,利息归村里所有。同时,罗埠镇宋家畈村也有一笔50万元土地征用补偿款拨付到账,章某同样找到村党支部书记胡某、出纳徐某协商。两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和出纳都同意了。

  几天后,在未经吕家村、宋家畈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开会通过的情况下,章某将征地补偿款共计120万元从村集体账户上转账到自己的个人账户,并先后将其中105万元取出后,存入以吕某、徐某的名义在她外甥女所在银行开设的揽储账户上,另外15万元用来支付吕家村征用土地的青苗费等。

  去年,吕家村、宋家畈村先后将土地征用补偿款分发给村民。两村补偿款产生的1701.48元利息,分别上交各村集体账户。

  庭审中,章某说:“我很后悔。但我真的不是为了侵吞公款,也没有收受任何好处。”

  法院审理认为,章某在财务代理中心从事公务期间,伙同其余四人擅自将两村105万元土地征用补偿款转账至亲戚的揽储账户,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数额巨大。鉴于五人有自首情节,挪用的本息已全部退回,可酌情从轻处理。

  6月30日,章某因挪用公款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吕某、胡某某、胡某、徐某四人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

  (通讯员 季淑萍 王鹤 记者 吕艺真)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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