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千发铅弹猎鸟 浙江一男子触法获刑
中新网台州7月10日电 (见习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吴洪 通讯员 林静)“我因一时贪玩、好奇而购买铅弹,但没想到这会构成犯罪。”站在被告席上的施某懊悔万分。7月10日,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非法买卖弹药罪判处被告人施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现年32岁的施某,浙江台州人,平时喜好养狗、打猎。
去年2月,施某在“猎犬”群里看到一名叫“土八路”的网友在兜售“狗粮”。此狗粮却并非狗的食物,施某说,“我明白这是网上对铅弹的一种代称,因为大家都知道卖铅弹是违法的。”
想到家里有一把搁置多年的气枪,施某手痒了,经QQ聊天跟“土八路”取得联系。
商议好价格后,对方给他一个链接,通过一家名叫“洗哈百货”的淘宝店发货,显示所拍货物是一辆儿童玩具车,施某以支付宝的方式支付了300元货款,“土八路”通过快递将约1千发铅弹邮寄给施某。
快递送到后,施某将这些铅弹装于气枪或弹弓,用于日常猎鸟。
经法院查明,去年12月5日,施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时在其家中查获剩余的219发铅弹(均认定为气枪弹)、气枪一把(不具备枪支检验条件,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及弹弓等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施某违反法律规定,非法买卖气枪铅弹约1千发,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弹药罪,综合其在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情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