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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子逼受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 取钱后杀人获死刑

2014年07月11日 08:54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警方侦破去年发生在三原县的抢劫杀人案时,又发现嫌犯强奸杀害铜川足浴店女员工。昨日,在咸阳中院一审判处被告王辉、郭磊、贾东死刑。

  经查,2013年5月12日晚,张某驾车在三原县豪城宾馆门前停留时,王辉、郭磊以问路的方式骗张某打开车窗,然后郭磊用砖头将张某头部击伤并劫持,随后开车从三原至铜川市耀州区,沿途捆绑张某,抢劫1100元现金、两部手机和4张银行卡,并威逼张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在铜川的ATM机取走现金6700元后将张某杀害,将尸体掩埋。随后,又在黄陵县和宜君县ATM机取走现金2200元。

  2013年5月22日凌晨,王辉伙同郭磊、贾东3人驾驶一辆租来轿车,行驶至铜川市王益区七一路,持刀将正在路边行走的盛某某和周某某劫持上车,分别封嘴、捆绑双脚,抢劫现金4000余元,一部手机和两张银行卡,并威逼盛某某说出银行卡密码,从铜川崔家沟支行ATM机取走现金700元,取完钱后3人将盛某某和周某某拉至铜川市耀州区瑶曲镇老前河村附近一山沟内,贾东、王辉分别对周某某实施了强奸。随后,3人挖好坑,将周某某、盛某某抬到坑内杀害后掩埋。

  咸阳中院判决,王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郭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贾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记者于忠虎 通讯员刘宏刚)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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