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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欲陪妻子回老家探望岳父母 申请探亲假遭拒

2014年07月11日 13:20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在新区居住的外地人小高最近想陪同妻子回老家探望岳父母并参加妻子妹妹的婚礼,他向单位申请探亲假,却遭到拒绝。小高告诉记者,他想知道国家对于探亲假是如何规定的?探望岳父母有没有假期?

  解释: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

  说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并且工作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或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因此,小高的要求不能得到单位批准。记者 张玮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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