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从严治检敢向违纪违法问题“亮剑”
7月9日至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湖南省检察机关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进行调研时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清醒认识加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真正把作风建设的要求融入和贯穿各项检察工作始终。
7月9日,曹建明首先来到韶山市向毛泽东同志铜像敬献花篮,重温了毛泽东同志的光辉业绩和崇高精神。韶山市人民检察院虽然是一个只有31名干警的“袖珍”检察院,但是近年来该院充分利用红色资源优势,创造出新形势下密切检群关系的“韶山模式”。曹建明鼓励大家要继续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新变化,既要加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能力,进一步完善传统有效的联系群众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又要掌握与群众“键对键”沟通能力,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检务公开方式。
7月10日,曹建明来到炎陵县检察院调研。作为井冈山革命老区的检察院,该院自恢复重建以来,秉承革命老区优良传统,坚持从严治检,创下连续37年“无干警违法违纪受处分,无干警家属违法受刑事处罚”的纪录。曹建明不无感慨地说,创造这个纪录非常不容易,这是对自身建设始终保持高度清醒头脑,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的结果。检察机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才有资格和底气去监督别人。
7月11日,曹建明在湖南省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湖南省检察院关于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检察队伍作风建设的情况汇报。
曹建明指出,检察机关的作风是党的作风在法律监督领域的重要体现,直接关系着党的形象。检察机关只有自身作风过硬,才有底气去监督别人,才能树立法律监督的权威。
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不断强化从严治检定力,敢于向违纪违法问题“亮剑”,敢于向系统内外“亮丑”,绝不能一出问题就一味“求保”,绝不能一提责任就无原则妥协,要教育干警始终对党纪和法律心存敬畏。要牢牢把握作风问题的核心,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着力构建新时期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记者 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