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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新规 将定期对外公布政法系统腐败案件

2014年07月13日 19:21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每年选取一些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剖析检查,定期对外集中公布政法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和腐败案件。

  《意见》从信念、能力、作风、纪律等关键环节入手,以制约全省政法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建设过硬政法队伍为目标,从八个大方面、三十个重点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工作措施和办法

  《意见》特别就强化政治建警、严把人员进口关、盘活警力资源、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加强职业能力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政法机关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与改进措施。

  《意见》要求,要坚持省级统一招录政法干警制度,建立选拔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法律人才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制度机制;要加强市、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政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交流任职,在同一职位任职一般不超过5年;要加强执法办案力量,政法部门中具备执法资格人员80%以上安排到执法办案岗位;要理顺司法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司法权与监督权的关系,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完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

  此外,《意见》还对深化人才强警战略、加强政法文化建设、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从优待警等作出规定。

  以改革创新精神建设过硬政法队伍

  ——专访河北省委政法委负责人

  #严把人员进口关,组织人事部门和省级政法机关“双审批”

  #不得违规安排政法干警提前离职离岗

  #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正职异地交流

  #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在执法办案岗位不得低于80%

  #设立公开举报网站,定期对外公布违纪违法和腐败案件

  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从信念、能力、作风、纪律等关键环节入手,以制约河北政法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建设过硬政法队伍为目标,从八个大方面、三十个重点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工作措施和办法。就该《意见》的出台,《法制日报》记者专访了河北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以下简称“政法委”)。

  记者:这份《意见》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制定出台的?

  政法委:《意见》是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河北省委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的大背景下出台的。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在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的总要求,孟建柱书记强调“做好政法工作,最根本的在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政法队伍中存在的“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提出“四项队伍建设重点任务”。

  记者:制定《意见》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政法委:我们在制定《意见》时,始终坚持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以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队伍为基本要求。相关意见对新形势下政法机关必须加强政治建警进一步明确要求和抓手,对政法队伍“严把人员进口关”明确具体规定和纪律要求,对盘活警力资源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对规范政法机构编制管理提出办法、明确纪律,对加强职业能力建设明确提出重点任务,对中央司法体制改革中涉及政法队伍建设部分提出目标性要求,对从严治警、切实解决政法队伍中的不正之风、旗帜鲜明反对司法腐败提出明确要求,对加强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领导提出制度要求和规定。

  记者:《意见》的出台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政法委:在多位省领导的批示与关心下,河北省委政法委组成起草组从2013年12月就开展工作,在深入学习、广泛调研、内部研究、外部沟通、讨论修改的基础上,先后十易其稿。今年1月中旬形成讨论稿,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印发讨论,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后,与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进行了多次深入具体的沟通协商,并先后三次书面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形成了共识。最后,按程序报河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两办进行了认真把关,报省委领导审批,《意见》已于今年6月6日印发。

  记者:《意见》的总体框架和重点内容是什么?

  政法委:《意见》全面总结和固化了河北省多年来加强政法队伍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探索。第一,加强政治建警,明确提出“制定和落实政治教育培训制度”和“制定全省政法机关党建工作意见”。第二,严把人员进口关,强调组织人事部门和省级政法机关“双审批”制度,明确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法律人才、党政机关及社会通过司法考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的聘任制书记员这三类人员考录后可按规定任命为法官检察官。第三,盘活警力资源,重申和明确不得违规安排政法干警提前离职离岗,严格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正职异地交流制度,对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年限做出了明确规定。第四,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推进政法专项编制实名制管理,明确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在执法办案岗位不得低于80%底线要求。第五,强化职业能力建设,重点就深化人才强警战略、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加强政法文化建设、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提出工作措施。第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财政出资、政法机关管理使用的警辅人员管理使用工作机制,加强警辅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突出司法公开,使之成为政法工作“新的增长点”,以司法公开倒逼干警能力素质提升和队伍纯洁。第七,坚持从严治警,设立公开举报网站,定期对外集中公布政法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和腐败案件,并在党委政法委设立政法纪律检查机构。第八,加强组织领导,提出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等制度。 记者马竞 见习记者周宵鹏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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