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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学生“枪手”的悔恨应被记取

2014年07月14日 14:16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针对高河南杞县等地发生的“替考”现象,教育部日前表示,对于查实的10名被替考者,将给予三年内禁止参加各类考试的处罚决定;对于被查实的11名“枪手”将给予开除学籍的处罚。面对这样的结果,涉案的在校大学生小A悔恨不已,“诚信是最重要的,我的一生被毁了”(据7月8日央视报道)。

  世上没有后悔药,“把自己的一生毁了”后,才幡然醒悟,这样的人生悲剧让人五味杂陈之余不由得想问:这些大学生们怎么会这么糊涂?

  无论是家庭穷困,还是社会上营私舞弊风气太坏,都不能成为大学生当“枪手”的理由。而能当“枪手”的大学生,智力一般不差,也有一定学识,应该能够区分是非对错。但他们为了赚钱就伙同他人弄虚作假,以致涉嫌违法,连做人的最起码品德也丢了。这说明我们的一些大学生,年龄上成人了、学业上成功了,心智上、道德上、法治观念上却极不成熟,面临选择和面对诱惑时,很容易走上歧途。

  “枪手”现象也暴露了家庭和学校教育方面的缺陷。重智轻德,是我们许多家庭教育的特点,家长往往忽视对孩子道德素质和法治观念的培养,只要孩子考试考得好,就“一俊遮百丑”。学校方面也总是偏重教书,轻视甚至忽略育人。面对校园里随处可见的招聘“枪手”、四六级保过、卖证书、卖论文等广告,学校是否查实清除过?是否警示提醒过学生?对有些学生司空见惯的作弊行为,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不是一种误导?

  古语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作家柳青说:人生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我们还年轻的时候。“不该自毁人生”,是大学生小A付出惨痛代价后的无尽悔恨,更应该成为每个年轻人时时谨守的人生律条。(孙 熠)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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