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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遛弯 因乱扔垃圾被责备掏刀刺死对方

2014年07月18日 09:43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一次流氓罪,三次故意伤害罪,7月17日站在法庭上的被告人张某,是一个有过四次服刑经历的男人,而这一次站在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第五次犯罪,原起支空酒瓶。张某对自己的所做所为没有异议,他只是当庭恳求法官,“事情已经发生了,请尽快判我死刑吧。”

  出生于1966年的张旭武,酒泉市人,据庭审材料显示:1983年,张某犯流氓罪被判刑4年、1985年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2年、1998年12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6年、2011年6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年4个月。

  2013年7月13日,张某在位于一只船南街附近的出租屋内喝了二两白酒后,因天气较热,拉着小狗出来遛弯,并随手拿着喝剩的半瓶红酒,坐在小区门口继续喝。23时45分,张某将喝完的红酒瓶随手一扔,此时该小区的保安李某看到后上前责备其不文明行为,张某不满李某的责备,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上前就将李某捅刺倒地,旁边农村信用社银行的保安见状上前劝阻,张某不但不听,反手将刀扎向劝架人,劝架人见状赶忙溜走,张某便将这股无名火全部撒在李某身上,朝着躺在地上的李某连捅数刀后,张某这才离开。

  “事情已经发生,人也已经被捅死,我只求法官快点判我死刑。”昨日庭审中,张某称自己没有能力赔偿被害人,家里也只有80多岁的老母亲,所以无力赔偿。

  据悉,该案将依法择期宣判。(记者 许沛洁)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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