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一村合作社出纳挪百万赌博获刑五年八个月
2014年07月18日 10:5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一名合作社出纳利用职务之便玩起“监守自盗”,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先后挪用100多万元用于赌博、吸毒等个人消费及借贷给他人,因无力支付工程款而潜逃,不久被捕。近日,增城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
据悉,姚某强在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期间,担任增城市石滩镇某村合作社出纳,公司允许其利用个人账户收支、保管合作社资金。姚某强正是利用了这一便利,挪用该合作社的资金用于赌博、吸毒等个人使用以及借贷给他人,至今未退还。经司法会计鉴定,姚某强挪用了合作社账内资金人民币近102万元,以及因与他人存诉讼争议、经合作社同意未入账的人民币33.7万元,合计人民币135万余元。 (记者/赵杨 通讯员/李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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