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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室盗窃砍杀一对母子 自称杀人系自我保护

2014年07月29日 10:59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海口白坡里出租屋母子遇害案在省高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的家属、亲友和记者等参与旁听。昨日的庭审现场,除第一排留给法警值岗外,其他位置座无虚席,法庭还临时增加一些椅子供市民旁听。法庭现场一片肃穆,秩序井然,不时能听到从旁听席传来的低声抽泣。

  庭审现场

  凶手称杀人是自我保护和下意识

  昨日在庭审现场,省人民检察院指派出庭的检察员认为,陈某清曾三次供述自己是担心罪行暴露,为了掩盖罪行将这对母子残忍杀害。据悉,陈某清担心罪行暴露,用电线捆绑林女士的手脚后,先后捅刺林女士与小岩,直至他们没有任何反应。后经法医鉴定,两名被害人身上共有40余处伤口,致命伤多集中于心脏和头颈处。

  但是,对于害怕罪行败露而杀死母子俩的说法,成为昨日陈某清在庭审中反复辩解的内容之一。陈某清先是声称自己在做笔录的时候是被问什么就回答什么,没有对自己的作案动机等说成一段完整的话;接着又说人在比较紧张的时候都会害怕等等。

  “你想说什么?”法官问道。“我想说我当时(杀人)是自我保护,是下意识的,不是思考过的,当时那么快,时间短……”陈某清如此回答法官,企图对自己的杀人动机进行辩解。

  检方称被告手段凶残社会危害大

  记者昨日注意到,庭审分两个部分,先进行刑事部分的审理,接着进行民事部分的审理。在刑事部分审理阶段,控辩双方主要对量刑部分进行辩论。据了解,一审法院判处陈某清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对于被判死刑的一审判决结果,检察员认为对陈某清量刑适当,并指出其犯罪动机卑劣、手段凶残,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极大。而陈某清及其辩护律师则辩称,陈某清的主要罪行是抢劫,是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希望适当减轻量刑。

  控辩双方对主要事实均没有争议

  控辩双方对该命案的主要事实和内容都没有争议,对于犯下如此罪行,陈某清当庭表示忏悔:“我很对不起被害人,为自己做这种愚蠢的事情感到后悔……”除了忏悔以外,陈某清还对法庭提出自己的心愿:希望庭审后和家人见一面。

  刑事部分审理结束后,法庭作短暂数分钟的休息,即接着开始审理民事部分。被害人林女士的丈夫发言称,再过20多天就是他遇害儿子小岩的生日,他希望法院支持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凶手赔偿因命案造成的各类损失。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案件还原

  母子俩白天在出租屋内惨遭杀害

  据了解,海口白坡里母子遇害案的凶手为陈某清,绰号“胖子”,1989年出生,户籍所在地为儋州市国营龙山农场某队,案发前租住在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机械厂宿舍。另据了解,陈某清曾在外省上大学,因家庭经济原因中途辍学,之后或打工或待业,案发前曾在某网吧当网管。

  2013年10月10日9时30分许,陈某清选择海口市美兰区白坡里323号7楼出租屋作为盗窃目标。进入323房间后,女主人林女士被迫将银行卡交给陈某清。陈某清接着逼问林女士银行卡密码,林女士不从,其间林女士两岁的儿子小岩一直在旁边哭泣,陈某清恼羞成怒,通过砍小孩后颈部的方式,继续逼问林女士银行卡密码。看到儿子被砍,林女士随即上前抢夺陈某清的菜刀,陈某清遂持菜刀朝林女士的头部、颈部乱砍,将林女士砍倒在床。(记者 刘江浩)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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