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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博到大奖3年拿不到奖品 主办方被判赔14万

2014年08月18日 10:57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幸运,博到了“王中王”奖品;不幸,等了3年还见不到奖品影子。为此,“状元”徐先生将博饼活动的主办方和协办方一并告上法庭。

  近日,思明区法院针对这场“博饼官司”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活动主办方兑现承诺,支付奔驰车价款给“状元”徐先生。

  事件 博得“王中王”拿不到奖品

  徐先生是海峡汽配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职位为总经理助理。

  2011年秋季,公司组织员工、商户代表以及协作单位代表,举办了一场博饼活动。经过数轮比赛,徐先生最终幸运地获得了状元“王中王”。随后,徐先生获得了一张入场券,凭此又参加超级状元“王中王”的比赛。

  超级状元“王中王”的大奖是一辆奔驰smart轿车,由一家酒吧提供。最终,徐先生又博得了超级状元“王中王”。

  虽然夺得“超级状元王”,但是徐先生却始终没能领到奖品,因为酒吧称车子是租来展示的,奖品需要另外提供。

  中奖后的第二天,徐先生找到酒吧,当时,酒吧说有难处——营业执照还没办下来,得等办好后才能支付。徐先生同意了。

  没想到,徐先生这一等,等了3年。

  官司 奖品未兑现 责任谁承担?

  3年来,徐先生多次讨要奖品,但协办的酒吧以各种理由推托。而主办方海峡汽配城也说,奖励奔驰车,原本是酒吧的承诺,现在酒吧不兑现,主办方也没有办法。

  无奈之下,徐先生只好将主办方和协办方一并告上了法庭。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场官司。“王中王”的奖品究竟该由谁承担?对此,徐先生说,汽配城作为活动主办方,有义务在协办方不能兑现奖品的情况下承担兑奖义务。

  不过,汽配城答辩说,奖品的兑现义务人是酒吧,而主办方并非合同的主体,徐先生拿不到奖品,应该告协办的酒吧,与主办方无关。

  开庭时,被告的酒吧没有出庭,也未作答辩。

  判决 主办方担责 赔偿14万元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海峡汽配城兑现“超级王中王”的奖品。由于奔驰车已经不知去向,因此,判决要求被告按照当时声明的价款,支付140000元给徐先生。

  法院认为,协办方仅仅是博饼奖品的提供人、赞助人,在主办方并无明示实际合同相对人的情况下,主办方应承担兑现义务。

  另外,徐先生获得“超级王中王”时,被告酒吧公司还未成立,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因此,兑现义务只能由主办方独自承担。(导报记者 陈捷 见习记者 刘小冰/文 陶小莫/图)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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