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批捕 “抽水”数十万元

2014年08月21日 09:3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郭美美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根据法律规定,郭美美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据东城区检察院消息,8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案。经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昨日,该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世界杯期间,北京警方查获一个涉嫌组织赌球的团伙。嫌疑人之一的郭美美承认,她通过网络下注参加赌球,为牟取暴利开设赌局,亲自组织赌博,并承认其长期参与赌博活动。

  据警方调查,郭美美曾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

  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门赌场认识了一名外籍职业德州扑克赌徒康某某,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北京同居。2013年2月,郭美美与康某某策划在北京开设赌场,由其生活助理吕某某出面,在朝阳区北京公馆西塔楼以月租1.9万元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设赌。

  随后,郭美美及康某某购置赌桌、筹码、POS机,聘请专业发牌手,之后由郭美美打电话或微信等形式邀请赌客,郭抽取3%至5%的返点作为“抽水”,并找专人负责赌资结算。

  据警方初步核实,郭美美开设赌局每场赌资金额都上百万元,其个人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 说法

  “抽水超3万元即属情节严重”

  对于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批捕一事,北京力珉律师事务所律师麻增伟表示,根据媒体报道的相关信息,郭美美开设赌局的赌资较大,应该算情节严重的。

  麻增伟介绍,开设赌场罪,是《刑法修正案〈六〉》从原来的赌博罪中分离出来,单设的罪名。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开设赌场,既包括提供实际的物理性赌博场地组织赌博的行为,也包括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该修正案提高了对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幅度,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但如果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麻增伟表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一般根据抽头渔利的数额,赌资的数额,以及参赌人数等方面综合判断”,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都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都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 李馨 李宁)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