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捆绑销售须辟反垄断蹊径
2014年08月24日 10:2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新闻:最近,甘肃兰州、吉林、辽宁、山东等地多位消费者投诉:安装宽带时被要求捆绑手机卡或固定电话。也就是用户要想使用某家运营商提供的宽带服务,必须先接受这家运营商“送”出的手机卡,手机卡限定了用户每月的最低消费额度。这意味着只要这张所谓“送”出的手机卡欠费,用户家的宽带就无法正常使用。
点评:电信、宽带等领域的霸王条款并不罕见,比如流量清零、捆绑销售、限制离网等,可谓存在已久。尽管通信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但风头一过,死灰复燃。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在于没有形成常态化的治理机制,运动式治理难以持续,另一方面在于以往多着眼于从霸王条款本身,仅从格式条款违法行为的角度进行处罚,力度明显不够。
其实,这些霸王条款中的一些行为已涉嫌构成垄断,比如安装宽带强制要求捆绑手机或固定电话,如果该运营商本身占据市场支配地位,则该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中的搭售行为,依法应予严惩。
近期,政府执法部门陆续在白酒、黄金、汽车、IT等领域掀起反垄断浪潮,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的成效不可谓不大。电信、宽带业务涉及广大消费者,垄断行为类型多样、影响广泛,长期治理不见成效,欲根治这一顽疾,执法机构不妨另辟反垄断蹊径。
【编辑: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