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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通报5起土地违法案

2014年08月29日 09:0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对5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通报。

  5起土地违法案件包括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修建道路违法占地案,涿鹿县京西北农产品加工物流中心项目违规流转案,香河国运农业有限公司朗德鹅养殖项目违法占地案,鸡泽县曹庄乡政府违法用地案,平乡县丰州镇政府非法征地案。

  据介绍,自2014年6月起,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未经批准在原乡村道路基础上新占土地167.72亩修建道路。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后,于2014年7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在非法占用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并将这一案件移交、移送纪委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

  目前,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全额缴纳罚款,对修建的道路进行拆除,并将所占167.72亩土地复耕,峰峰矿区纪委监察局对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二名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司法机关已对涉嫌破坏耕地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记者郭雅茹)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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