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个月140名“老赖”被拘留或判刑
2014年09月17日 16:01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公布5起“老赖”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其中一人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判刑。记者同时获悉,今年1至7月,全市已有140名“老赖”因有钱不还,被法院拘留或判刑。
5起规避执行案件分别是:江苏优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租赁规避执行案,溧水恒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虚假租赁规避执行案,王爱娣、胡存发以虚假房屋买卖合同规避执行案,孙蔚虚构债务设定抵押规避执行案,以及郭强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裁定结果,被秦淮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案。
其中,溧水恒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因转移被查封财产,被罚款30万元;郭强强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3万元。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为打击“老赖”们规避执行的不法行为,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加大了对“老赖”的执法力度,仅今年1至7月,就有140名“老赖”被拘留或判刑。
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士表示,下一步,法院还将与银行、房管、工商、车管等部门合作,加强对“老赖”财产的查控力度;同时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进一步细化对拒不执行判决罪的认定标准,加大对“老赖”的刑事打击力度。(通讯员 施法萱 记者 殷学兵)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