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收银员办购物卡虚假退货 两年间捞600万获刑
百货公司收银领班,利用商场办理退货服务的计算机系统漏洞,两年间侵占公司600余万元钱款。今天东城区检察院通报了该起案件的处理情况,被告人胡某、聂某二人构成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五年。
2013年6月,北京某百货公司财务人员在核对账目时发现,其公司发行的购物充值卡出现金额异常巨大的退货操作,仅5月份就发生购物卡退款209万元,百货公司自查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调查,商场首次发生购物卡异常退款情况是在2011年7月,金额是1000元。直至案发时,两年间异常退款金额高达600余万元,操作程序涉及多个收银员工号。
通过调取商场监控录像及相关财务记录,公安机关逐渐缩小怀疑范围,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商场收银领班胡某,并将已经辞职的胡某抓获。
胡某供述称,她在2011年7月至2013年5月担任某百货公司收银员领班期间,利用商场计算机系统漏洞,通过办理虚假的退货操作,将576万余元钱款打到自己搜集来的废弃购物卡内,再将购物卡打折卖给“黄牛”,以此获利400余万元,胡某用侵占来的钱在郊区购置了三套房产。
胡某能够发现购物卡退款业务的计算机系统漏洞也是偶然。当时她正在给客户办理退款业务,突然遇到电脑死机,退款业务虽然可以正常办理,但数据没有上传系统。这种情况虽不多见,但别的收银员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胡某却动起了靠删除退款数据捞钱的心思。过了几天,胡某找到一张客户用完不要的购物卡,将1000元退到这张购物卡内,并迅速删除了相关数据,还编造好了一套入错账的理由。核算部并没有发现这笔错账。之后,胡某又两次虚假退货。这三笔异常退款直到当年的年底核算也没有被商场发现。2013年后,胡某开始疯狂作案。
警方发现商场收银员聂某也有犯罪嫌疑。后查明,胡某还曾伙同聂某共同侵占百货公司钱款总计29万余元。(记者王蔷 通讯员毛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