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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穿山甲入境受审 三名被告人法庭上起内讧

2014年09月17日 16:1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濒危动物穿山甲的药用效果被中医界推崇,导致非法捕杀和从国外走私穿山甲的案件屡禁不绝。今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一起走私穿山甲甲片案。在法庭上,首犯坚持声称自个儿就走私过一次,而同案犯则声称,其帮首犯接货就接过十多次。

  此案的三名被告人中,盛某与马某均为江西人。检方指控称,盛某、马某、赵某于2013年7月间,以伪报货物名称的方式,通过EMS国际快递,从巴基斯坦向我国境内邮寄装有疑似穿山甲甲片的邮件10包,共计139千克。经我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北京办事处鉴定,上述甲片确为穿山甲甲片,价值人民币30.06万元。

  此外,赵某于2013年6月间,以同样的方式向国内邮寄穿山甲甲片两包,共计26千克,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7万余元。检方认为,盛某等3人逃避海关监管,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就走私过这一次。”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出具的网上聊天记录、接发货记录等诸多证据,个子瘦小的盛某紧咬牙关,只承认其走私了被抓住现行的那139千克。不过,投资了10万元入伙、负责在国内接货的马某则供述称,其从2013年3月起,先后接了十多次货。每次接货,马某都签别人的名字,或者干脆就虚构个假名。而赵某则表示,盛某用巴基斯坦、爱拼才会赢等网名和他聊天时,就说过要做穿山甲甲片生意。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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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山甲多生活在亚热带的落叶森林。因为穿山甲的鳞片可作为中药成分,所以被大肆捕杀,再加上栖息地被破坏,使得它们的数量在上个世纪中期至末期锐减。目前,穿山甲被列入《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保护范围,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据统计,2007年至2010年这4年内,仅广东省一省海关就查获境外走私入境的穿山甲活体303只、死体4862只,以及6.4吨尸体碎块以及5.4吨鳞甲,这一数据代表着约15000只穿山甲被杀。

  这仅仅是一省被查获的数量,而在我国云南、广西边境地区同样存在着活跃的穿山甲跨境走私。(记者 杨昌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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