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纪委:增设联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室
2014年09月23日 09:18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6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高校加强反腐监察工作。湖南省纪委则增加专门联系省属高校的第四纪检监察室。
当前,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普遍存在机构设置不够健全、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履职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意见》要求高校纪委书记应以主要精力从事纪检工作,纪委书记要参加学校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校务)会等重要会议,并参加学校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专职的纪检监察干部一般不得抽调或者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此外还应建立高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制度。(记者侯琳良)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