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出租车私藏枪支获刑3年 牵连两好友涉案
2014年10月13日 09:31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因喜爱玩枪,今年31岁的出租司机王某便从外地买来两支枪及10发子弹,他把一支枪藏在出租车上,一支放在朋友张某处。因赌博输钱,王某瞒着家人离家出走,没想到妻子报警找人,公安发现了王某私藏在出租车内的枪,王某遂在开往西藏的列车上被抓获(本报于7月9日报道)。记者昨日获悉,王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朝阳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王某从河北省白洋淀一商铺内买了两支枪状物及弹状物等,放在其驾驶的出租车内。去年12月中下旬,其朋友张某(已判刑)将其中1支枪状物及一发弹状物拿走,后来,张某将该枪状物交给其朋友李某(已判刑)保管。
2013年12月27日10时许,公安人员在朝阳区水碓子东路2号楼2单元北侧路边,发现王某停放的出租车,从该出租车内,起获枪状物1支及弹状物7发。次日,将王某抓获归案。
今年1月8日,公安从张某处起获弹状物1发,从李某处起获枪状物1支。经鉴定,上述2支枪状物均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属枪支,8发弹状物为自制枪弹。
朝阳法院认为,王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记者 张淑玲)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