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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子酒吧打伤民警宣扬“警察打人”获刑

2014年10月14日 13:0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4男子酒吧喝酒与人发生纠纷,警察到场处置竟然当众袭警。近日,此案由南山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南山法院一审审理,判决被告人吴某等四人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和6个月。

  2014年4月12日晚,吴某与朋友许某、郑某、黄某四人在南山区某酒吧喝酒,期间吴某等人与其他顾客发生争吵,酒吧老板姜某前去劝阻却被许某等人打了一耳光,姜某于是报警。民警张某和巡防员曾某到现场处置,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吴某等四人对民警张某进行辱骂,随即对张某、曾某进行殴打,造成张某轻伤二级、曾某轻微伤。期间,四人中有人当众威胁要“袭警”,并宣称“警察打人”,引发在场群众围观。后增援民警赶到,将吴某、许某当场抓获。郑某、黄某后在民警电话要求下主动到案。

  法院经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等四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综合全案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蔡佩琼 通讯员 周丽华)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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