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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上访被诉敲诈值得商榷

2014年10月20日 08:5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安徽徐思兰涉嫌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街道办事处一案在埇桥区法院第二次开庭。检方指控徐思兰多次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办事处人民币累计9200元。徐思兰坚称这些钱是上访期间因生活困难,由其申请或是政府主动给予的救助款,而非敲诈。北关街道办介绍,徐思兰反映的问题已得到相关部门回应,但徐仍上访,并以此要挟街道办。目前此案尚未判决。辨析违法与犯罪,厘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使涉嫌违法但不构成犯罪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也是最大程度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公民权利、促进司法公正与社会正义之所必需。这或许也就是相关法律界人士对相关司法机关以敲诈勒索罪起诉上访人员提出质疑的目的与意义所在。魏文彪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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