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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过马路踩螺丝钉受伤 交警为其奔走申请赔偿

2014年10月20日 11:03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今年刚毕业的武大学生小江用“江水之声”的微博发布消息,表扬洪山交通大队秩序科科长张明。小江因踩到路桩的螺丝钉而受伤,张警官接到他的投诉后多方奔走,解决隐患,并且为小江争取到了赔偿金。

  今年6月28日下午6时许,小江和两名同学从武汉大学三环公寓大门过马路,在走到八一大桥下涵洞时,小江的左脚踩到路面的一颗螺丝钉,到医院缝针后,一个月才痊愈。小江觉得扎坏自己脚的螺丝钉像是交通护栏上的,便向洪山交通大队投诉。

  大队秩序科科长张明警官立即介入调查,经查造成小江受伤的螺丝钉是桥梁施工时残留下的,属于道路基础设施施工,非道路交通设施,不属于交通大队受理范围。

  但张警官没有把小江的申请材料一转了之。而是耐心向小江解释清楚,安抚其情绪,积极联系城管、施工单位等部门,协调赔偿事宜。同时向该路段基础管理部门发去公函,及时消除隐患。

  前日,小江收到了张警官多方奔波为他申请到的医疗费及误工赔偿2300余元,小江决定一定要给张警官和洪山大队点赞,并送去感谢信:“他们忙前忙后,让我这个外地学生感受到了武汉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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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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