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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驾8个月才来处理 未因怀孕逃避法律惩罚

2014年10月20日 11:13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2月底,女司机张虹(化名)开车路过中山南路长干门路口时,被设岗检查的三大队交警拦下,经查,张虹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3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

  交警将张虹信息输入系统后发现,她在2012年5月,曾在瑞金路被查到酒后驾驶,并已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根据有关法律,2011年5月1日以后,若超过一次酒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罚2000元10日以下拘留、记12分,并2年后才能重新申请驾驶证考试,也就是说,张虹属于需要重罚的二次酒驾。不过,她一直未来处理,直至10月份。“我知道我是二次酒驾,要拘留,不过我怀孕了,可以不用处理吗?”张虹前来时,带了一张证明她怀孕8个月的B超单。交警向其解释,怀孕并不能成为逃脱法律惩罚的理由,可向拘留所提出申请,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监外执行。交警三大队一位负责人介绍,近来二次酒驾比例在增多,最近3个月内就查到了6名二次酒驾司机。(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钱春龙)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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